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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租赁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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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4582什么是编号?

门市租赁纷争

我是乙方,甲方在租期到期之前并没有告知我方要涨价,找来评估公司评估,总面积110多点个平方米,原租金年为0.8万,评估过后租金猛涨到19000多元,(作为门市的只有11个多点的平方,另外有两间房,属于住房类型,但是该评估公司也将两房作为门市计价)我不想续租了,但是我将门市装修过,花费5万多元,请问,我要是不继续租门市,可以让房东将转让费55000元和装修费50000元拿回来吗?还有就是房东这样涨价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

补充说明:
合同中有过明确说明,可以简单专修,不可动墙等主体和租赁时间:门市租金一年一缴,随行就市。
咨询者:马先生...重庆
[咨询时间:2016-06-2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6-06-28 23:05
刘子若
根据合同约定内容主张房屋装修费和转让费。涨价应当根据市场同期同类型房屋的租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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