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骑电瓶车下班回家的时候,在单位厂房的道路上正常行驶撞上突然冲出的单位员工(他是从旁边停车区突然冲出来的,也没有看周围车辆,相当于朝着我朋友电瓶车身上撞上去的)。
交警来处理说:因为是单位厂房区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他们不能处理,让他们协商处理。
但是被撞的那个人像赖上一笔,医生都说可以出院了,他也赖着不出院。
碰到这种情况,请问怎么办,责任又该怎么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