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外境小货车和公交车相撞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6323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外境小货车和公交车相撞

小货车在工业园区装货时(有一随货人员),由于公交车司机更改行程路线,在园区的十字路口(路口无红路灯或指示牌之类的)相撞,拨打110其判说公交公司有七分责任,小货车车主有三分责任。

小货车是撞在公交车车身中部,公交车上无人员受伤,小货车车头全部撞坏(车有保险),经医院检查车主有左腿有轻微性骨折,并且座在车中的随货人员有骨折,先在医院动手术,请问车主对公交公司和随货人员应怎么理赔、解决?

咨询者:fa148575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15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10-12-15 16:17
任济舟
赔偿公交公司及随车人员损失的30%,超过保险公司赔偿部分,由小货车车主赔偿。如有需要可与本律师联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