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买房的一个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买房的一个问题本人于5月8日交付1万元定金,开具定金收据,口头约定5月12日前来签订预售合同,条件是要付开发商要求的最低首付款。
12日,开发商拿着定金协议与本人签订,并说是作为公司留底用,本人要求写明为首付款,开发商称具体以票据写明的用途为准,本人于5月12日付5万元款项后,房产公司开具的票据仍然写定金,当日开发商称无法盖章要5月13日前来签订预售合同,现在合同还未签订,可是开发商现在在预售合同中写明的交房日期与介绍时的日期有出入,严重影响到本人的婚期,现在想退房,开发商说不能退,按照规定定金不能超过2%,总房款为77万,现在退房我需要支付的违约金应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