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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31号在西安市碑林区工作地被同事打伤,报警后经派出所调解打人者愿意赔付我2万元人民币作为赔偿,先付了5000元给我,在派出所里写了个欠条说四月前给我,然后派出所那边说这个事在所里已经结束,打人者现在一拖再拖没有给钱的意向,在这个事情里,公司老板是担保人,但是没有写书面的东西,公司老板现在也不管,目前我还没有正式辞职,一直在家等着处理此事,我有欠条,和公司的押金条还有能证明在那工作的工作证,也有同事能证明。
公司还欠了我一部分工作押金和提成没给我。公司还欠了我一部分工作押金和提成没给我现在准备去起诉他俩,请问该怎么做?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