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12月10日向别人借人民币97万元,月息2分,三月结息一次,并当场收到对方写的欠条一份。
2013年2月10日,又借给对方人民币60万元,月息2分,三月结息一次,收到欠条一份。
至2013年5月10日,已向我支付利息9.42万元。至2013年5月10日,已向我支付利息9.42万元但在之后借款人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迟迟不肯还款并支付利息。
我怎么才能要回欠款?该欠款人已联系不到,名下是否有财产也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