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没有田地以在外打工得以生存,十年的付出挣了点钱。
现在在老家做一加工厂,期初得到了乡政府的支持给予准建《有书面合同》。
在建一半的情况下县政府叫停。在建一半的情况下县政府叫停现政府叫拆这合理吗?合法吗?没有补偿吗?
实在没办法了,我只有在自己住的地方做加工。
自建了简易的场地,现政府又以美好乡村要我拆。
美好乡村之好但我的生存在哪里?为什么政府不能给予我支持?安排我们这些小企业?都是让我们无偿的拆。
那可是我们辛苦劳动换来的。那可是我们辛苦劳动换来的希望上级领导给予合理的安排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