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汉(夫妻),有母亲同住,有3个子女,老大(女)在外地工作,老二(男)在县城工作,均已结婚,老三(女)也已结婚,其丈夫系四川人,长年在外打工,老三长期带孩子住张老汉(父母)家,老三户口在本村未迁移,丈夫和孩子户口在四川,去年,张老汉向本村购买自己房屋旁边的一所空房(原本村的学校,已停办多年,房屋一直空着),今年张老汉申请两套建房,一是自己的旧房屋拆除重建(申请一层面积112平米,3层楼房)另一是原学校房屋拆除重建(给老三,申请一层面积106平米,3层楼房),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分户、建房?是否符合法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