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老人较为健康时和小儿子在一起生活,长达30年,儿女都给老人生活费,而且老人说过自己的房子日后归小儿子,生活费给小儿子掌握,现在老人自理能力差,大女儿、二女儿想要求平分房子,问她们有权力这样这样做吗?如果要平分,在一切费用老儿子承担的情况下,老儿子的比例能够占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