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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2596什么是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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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今年三十一岁,和丈夫共同生活十一年,育有一儿一女,但丈夫有外遇已经和别人生活在一起并领了结婚证,并且以夫妻名义买了房子,我该怎么维权??

补充说明:
没有证明他们买房的钱和我有关系,我如果想要赔偿该怎么办?
咨询者:fa214760...河南
[咨询时间:2016-05-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方启航律师
[地区:贵州-贵阳市
手机:17785954793
积分:485
]
回答时间:2016-05-04 12:02
方启航
你好!因一方的法定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另一方依法享有赔偿请求权,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第一,重婚的,第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第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李志刚律师
[地区:河南-许昌市
手机:13839031602
积分:14452
]
回答时间:2016-05-06 15:16
李志刚
当地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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