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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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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1774什么是编号?

执行案子

我的案子是继承案子!现在正在执行!我是原告!判决被告支付我20万!我给他过户!现在他超期未履行80天!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如何计算?他该给我多少利息!还有抛去这80天现在我申请强制执行!从我申请到法院执行的这段时间还算超期未履行吗?

咨询者:kbmm24北京
[咨询时间:2016-04-12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万方亮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8612629185
积分: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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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16-04-12 13:21
万方亮
(1)迟延履行金应当按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双倍计付。您可以根据《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4条中明确规定的“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增加一倍”进行计算。 (2)是的。迟延履行金是从执行名义指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为止。

回答

2
刘雪梅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614085357
积分:7757
]
回答时间:2016-04-12 09:59
刘雪梅
会计算到实际给付之日。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6-04-12 12:49
牛国荣
到实际给付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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