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日,本人有一大包货物放托运部托运,以下是托运部2010年12月4日告知本人(因2010年12月3日凌晨5点左右托运部的货车司机在加油站加油排队中睡觉,被小偷偷走一批货物,其中本人的的价值6万多的皮草衣服,150斤左右一包货物)。
我没有保价,请问现在怎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