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与e代驾司机驾驶的车辆发生了两车事故,代驾司机全责,当时平安保险出险说进代驾险。
3月19日,4s店维修定损好之后,找代驾司机付款提车,维修费用共26500。代驾司机和e代驾说,保险公司会先行垫付,让我和保险公司联系。保险公司承诺会3个工作日内付款。但之后,以金额过高为由,拒绝先行垫付,仍让我去找e代驾。
e代驾上海分公司让代驾司机垫付,代驾司机由于没有这么多钱,所以向e代驾总公司申请垫付。总公司在2个工作日后答复说,金额过高,所以或者由代驾司机垫付,或者等双方车辆定损之后,再统一赔付。
据了解,当时代驾司机驾驶的车辆,是某大学的公车,且为新车。所以对方车主拒绝维修,要求e代驾赔一辆新车,现双方正在协商。但对于何时有结果,以及何时能维修定损,仍遥遥无期。
由于清明期间急需用车,所以已自己先行垫付修车费用,并提车。另由于维修之前车辆损毁过重,所以在清明之后,车辆已出售。
现需咨询的是,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是否可向代驾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以及,是否可索取一定金额的赔偿?(网上有案例100/天,不超过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