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2011年10月~2013年10月签订第一份劳动合同,
至今(2016年4月)一直没有与我续签合同,但我仍一直上班,且工资社保都有,请问合同到期至今这段时间我能否得到什么补偿(双倍工资)?双倍工资赔偿是否已经过了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