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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合同争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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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0915什么是编号?

房产合同争议咨询

1、购买房产前,合同签订的是17层商住楼。购买后,开发商私自加高为21层,请问这样原合同还是否有效。

2、购买合同的补充合同中,有“无论何种原因,开发商不退房条款”,但是,开发商违规加高,已经违背合同,我担心质量安全,想退房,怎么办

3、购房合同中有“如有争议,提交仲裁委仲裁”,这样我需要提供那些手续

敬请回复!谢谢!

咨询者:fa214760...河南
[咨询时间:2016-03-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3-23 20:17
李保忠
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
张树贵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669375
积分:4400
]
回答时间:2016-03-24 05:56
张树贵
您好!
1、关于楼层变化问题,涉及建设规划,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是原来就规划的21层,还是修改了建设规划,还是开发商私自建设?如果开发商不提供,可以到规划局调取。
2、关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无论何种原因,开发商不退房条款”该条款免除了一方责任,加重了另一方责任,该条款应属无效。
3、关于合同的解除,可以合同约定解除,也可以协商一致解除,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解除。
根据《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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