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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房屋遗产分割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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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6078什么是编号?

请求房屋遗产分割继承问题

一儿子(简称甲,离异,膝下有一个儿子归甲抚养)先于父母去世,留下房产(户主甲)。

问题:1、该房屋怎么分割继承?2、现甲的儿子要求过户给自己,请问该房产可以过户到甲的儿子名下吗?如果可以,那么甲的父母应继承的部分怎么处理?3、该房屋继承权利的申请的时效是多长?

咨询者:dingdong...湖南
[咨询时间:2010-12-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颖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27273
积分:7987
]
回答时间:2010-12-14 21:17
李颖
其父母与儿子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三人均分。
儿子可以给爷爷奶奶一定的补偿,房产由儿子继承。
二年。

北京离婚律师: 李颖 电话:13693127273 QQ:1295568741 MSN: mslyy@hotmail.com 提供在线咨询服务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12-14 21:29
刘子若
1,甲的房屋由甲的父母、儿子共同继承。
2,该房屋可以过户到甲的儿子名下。甲的父母应当继承的部分可以放弃继承,由甲一个人继承。
3,遗产继承的时效为两年,最长时效为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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