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通过中间人介绍购买了北辰区杨嘴还迁户还迁房两室一厅一套,75平米,合同约定每平米6500元,一次性支付全款,并另外支付中间人每平米500元好处费,没有明确交房日期,没有户型朝向楼层,中间人口头说是2013年6月交房,到现在2016年2月迟迟没有交房,那家拆迁号是900多号,政府说是按照拆迁号分房目前1期700多套已经分完,房子没分到,拆迁户有租房费,我们什么都没有,问题是我这个有政府盖章的合同上没有交房日期,算不算合同欺诈,我能否追回购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