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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合并审理结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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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898什么是编号?

民事案件合并审理结案问题

您好!

现有两个同样诉求的民事案件,民一、二审证审时都是合并审理的,又都同时进行了庭外调解。

一个案件的当事人同意调解,取得成功,二审法院及时下达了调解书,结案。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不同意调解,到了二审审限期满后,法院又延长了二审审理期限。

请问这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谢谢!

咨询者:fa148159安徽
[咨询时间:2010-12-14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殷建伟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601210331
积分:1216
]
回答时间:2010-12-14 10:03
殷建伟
法院的做法没什么问题。合并审理的两个案件,一个调解结案,另一个就只能继续审理。延期审理并不是与是否合并有什么关系,是因为其他原因。我只就程序法而言。是否法院有什么猫腻或其他情况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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