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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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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8398什么是编号?

网络诈骗

2015年10月25号左右,我在百合网上收到了一男子征婚信息:自称是香港人,李国强在上海投资服装,开一公司,要捐款给我50万,骗我交税收押金等5万5,手机号码:13564447490、17757481267.现在都已停机。

网上看到了他骗的都是单身女性。网上看到了他骗的都是单身女性有汇款收据 和他的假身份证。

我在镇派出所报警2个月了,没有消息,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我想让犯罪分子坐牢,能要回钱吗?

咨询者:fa214760...江苏
[咨询时间:2016-01-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徐帅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010743342
积分:624
]
回答时间:2016-01-15 20:53
徐帅
配合公安工作,《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可以追回
刘建平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
积分:110188
]
回答时间:2016-01-15 20:55
刘建平
看警察和你的运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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