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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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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812什么是编号?

房主违约

我家五年前租了个店铺 签了十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五年过去了,店主要收回店铺,可是,只答应退回当初交的金额的一半,而没有其他任何赔偿。

因为我们签的合同里没有提违约一项,而且里面还有句话:如政府需要收回可以收回。

请问,这样我们是不是就不能索赔了?

咨询者:fa148070广西
[咨询时间:2010-12-1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陈胜法律师
[地区:江苏-徐州市
手机:13685112638
积分:55548
]
回答时间:2010-12-13 21:11
陈胜法
是政府租给你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0-12-13 21:45
魏国鹏
店主中途收回房屋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是《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华人频道》节目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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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律师
[地区:广西-南宁市
手机:15278016851
积分:98
]
回答时间:2010-12-18 10:47
张华
对方已经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有问题可以直接咨询:1307777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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