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辽宁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隐私权肖像权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57949什么是编号?

隐私权肖像权

我发到微信朋友圈的一张照片,是我和我女友的合照,被我女友的前男友发给我女友的妈妈了,(他用自己的手机登录我女友的微信号,复制我朋友圈的照片,他并不是我的微信好友),我的朋友圈已设置了权限,非好友不得查看,他是否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对方的身份是军人,如果起诉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

补充说明:
我可不可以起诉让他像我公开道歉,并要求当地部队给予他处分!
咨询者:fa214760...辽宁
[咨询时间:2016-01-0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马成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686836125
积分:597
]
回答时间:2016-01-06 09:37
马成
你好,这一行为没有用于盈利或非法目的,也没有贬损和丑化你的人格,更没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不构成侵权。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6-01-06 19:38
李保忠
到侵权地法院诉讼解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