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5月,我前妻和我离婚改嫁,带女孩送陈家做继子,从此和我刘家隔离一切往来,待我建房子后,回来认我做父亲,并承诺照顾我的以后,但是她从来没有一天赡养过我一天,而且我生病的时候不来看我,我叫都叫不来的,那时候偷的我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我的房子过户给她了,我女儿是不是犯法?我能不能把我的房子拿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