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给乙方加工签订了加工合同,乙方给我方加工,因为乙方以前欠我方的加工款,货到我方后,我方没有加工。因为时间的缘故,甲方直接到我方来拿原材料,我方要求甲方付乙方欠我方的加工费。才给他原材料,甲方给我钱后我给货他。几天后甲方报警说我是诈骗。请问我这算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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