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0年9月1号把店租出去的,签了一年的合同到2011年9月1号期满,承租方交齐了一年的租钱。
但是商场今天通知交租金并且每月多收100元,我想知道,我可以向承租方收取商场多收的100元吗?
请帮忙快点告诉我,我这边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