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向社保中心举报皆可,在上海地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是不予以受理的。
我是一名自由职业者,今年四月份在当地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未为我缴纳社保,我于10月份辞职,并提起了劳动仲裁,经仲裁后让公司为我补交4月份至9月份的社保。
但是公司以我已经自己缴纳了社保为由(此前我一直是自己缴纳社保,仲裁后我也去社保局提出停止缴纳社保,社保局的人说:“如果是单位缴纳,必须有单位上统一来办理停费。
个人已经签订了代缴协议,不能自己停”现在我的社保每个月都在扣,社保局说只能从十二月份补交)。
现在公司也以交不了为由,拒不为我缴纳社保。现在公司也以交不了为由,拒不为我缴纳社保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