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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支付迟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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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7189什么是编号?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支付迟延金?

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支付迟延金?

判决书判决a支付一笔股票的一半份额给我,判决后a没有支付给我,我申请执行,法院卖了这笔股票的一半份额然后把现金给我,我要求支付迟延金,执行法官说这种情况不支付迟延金,因为a没法把这笔股票的一半份额过户给你,(证券公司规定散户的股票不能过户),我说a可以卖一半股票后把现金给我,法官说a没有这个义务,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应该支付迟延金?

咨询者:fa379495四川
[咨询时间:2015-12-21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张树贵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669375
积分:4400
]
回答时间:2015-12-22 05:24
张树贵
法院判决的是a支付一笔股票的一半份额给您,而不是直接的金钱给付,如果是直接的金钱给付,可以要迟延履行金,一般法院判决,也会有此表述。
立德、立功、立言

回答

2
于伏海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
积分:2944
]
回答时间:2015-12-21 10:43
于伏海
你好,如果延迟支付,那就应当支付延迟履行金。
曾翼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8099202200
积分:167
]
回答时间:2015-12-21 12:17
曾翼
申请执行阶段,如果迟延履行,应支付双倍应支付迟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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