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员工,非签订合同的临时工,其门卫岗位工作规定是12小时,另12小时是安排在门卫住宿,该名员工已在我单位工作18个月,但在11月的时候心脏突然有问题要搭桥,花费10多万,由于其身体问题我方给予辞退,现其要求我方须支付5万资料费用,和12小时的加班费。
请问其诉求是否合理。请问其诉求是否合理我方要补贴要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