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无固定期合同工只赔N+1 是否合法?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456032什么是编号?

无固定期合同工只赔N+1 是否合法?

公司以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裁员,我是无固定期合同工,被通知解除合同,但只赔n+1。

我理解第四十一条(二),不能按第四十六(四)用人单位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执行经济补偿n+1。

用人单位以四十一条(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为由裁员单方面解除合同,应该按第八十七条赔偿双倍补偿金。

请问我的理解是否正确,现在用人单位只赔偿n+1是否合法?还有单位把我保险上到另一公司一年多,为了另一个资质升级,是否签约单位和缴纳保险单位不一致不合法,谢谢,急!

咨询者:fa214759...北京
[咨询时间:2015-11-2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5-11-25 17:59
牛国荣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11-25 21:37
李保忠
缴纳保险单位不一致不合法
刘雪梅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8614085357
积分:7757
]
回答时间:2015-11-26 10:36
刘雪梅
不合法,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5-11-26 21:43
刘子若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