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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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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551什么是编号?

试用期辞职

我在试用期辞职领导不批,说我表现不好,身体不好不想加班,他们威胁我不加班算旷工。

我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
我要走他们不给我工资啊
咨询者:fa147805广东
[咨询时间:2010-12-13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马照辉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391838236
积分:396
]
回答时间:2010-12-13 11:09
马照辉
首先,您选用的“辞职”说法值得商榷。一般说,辞职是要征求单位同意。可以理解为得由单位批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您可以直接单方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要客气地请辞。因为,如果单位同意辞职,意味着协商一致解除。这样,单位有权不同意协商。其次,《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应该在工会、劳动者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单位威胁您不加班算旷工是违法的。

回答

2
田国军律师
[地区:重庆-涪陵区
手机:13340376558
积分:7299
]
回答时间:2010-12-13 09:48
田国军
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可以提前3日随时通知公司辞职。公司应当支付你的工资。
何带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688809977
积分:1774
]
回答时间:2010-12-13 15:46
何带勇
建议以电子邮件、特快专递、当面签收等方式提前3天通知即可辞职,同时保留相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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