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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对方起诉法院,法院在没有当时人到场就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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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5493什么是编号?

个人借款,对方起诉法院,法院在没有当时人到场就判决。

2000年借款1万元,没有写利息,到2004年未还,借条写上为一分五厘利息,2004年6月份还清,但是借款仍然到至今没有还。

对方在2011年上诉法院,直至到2015年11月10日本人去银行领工资才知工资金被冻结,并且在2015年3月9号,把我的银行的另一本存款1万2元也冻了,在2015年6月11日全额提了,法院给了对方,请问:在2004年6月到2011年对方起诉这段时间里,没有来讨债,这样,这张借条有效吗?还要每月付利息吗?现在法院冻了我全月的退休工资,我们三口人要不要活,儿子要不要培养?

咨询者:fa214759...浙江
[咨询时间:2015-11-1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田忠贵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8902860675
积分:48677
]
回答时间:2015-11-14 20:00
田忠贵
这张借条是有效的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11-14 20:03
岳建民
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判决生效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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