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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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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5022什么是编号?

债务纠纷

保全第三人下裁定时 ,第三人没提出书面异议,之后下履行债务通知书时提出书面异议,但是理由荒谬。

请问这种情况法院能给执行吗、。

咨询者:fa214759...吉林
[咨询时间: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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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5-11-04 12:02
赵井燕
法院应当对判决执行。
张树贵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101669375
积分:4400
]
回答时间:2015-11-04 13:47
张树贵
首先,法院应当依据仲裁裁决书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依法进行执行;
其次,如果第三人系义务或责任承担方,如果您申请保全了第三人财产,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的。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15-11-04 14:06
孙喜春
具体需根据证据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朱骏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5382370365
积分:8236
]
回答时间:2015-11-04 14:53
朱骏
只要是在执行过程中都可以提出执行异议,至于你说的理由荒谬,这个由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的15日之内做出裁定,若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若理由成立则裁定中止执行。异议审查期间,查封扣押冻结程序不会中止,但是处分程序会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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