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在两年前的强奸案,是一组人合伙实施的,被害人被偷食毒品,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伤害。现在被害人想报案,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去报。
请帮忙解释一下对受害人最有帮助的报案程序,细节。
在哪里报案,公安局?法院?检查员?司法局?先去哪里,然后去哪?
找不到人,只知道其中几个人的名字和他们当时的工作地址;
找到其中几个,不承认;
事发当时,没有报案;
据民警说这样的证据太少,很难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