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镇政府需要用地,应当依法对你们的房屋和树进行征收,并支付你们补偿费用。
尊敬的律师:
我的外公是个离休干部,家是安徽利辛县的,二十几岁就离家工作,先后立过好多次战功,最后一次是在朝鲜战场立了三等功。
从部队下来以后一直在涡阳县工作,一九八几年离开工作岗位。
我妈妈一直跟随父母生活。我妈妈一直跟随父母生活我外公被当时县委区委安排离休前工作的双庙住。
因为家庭生活不好,妈妈被安排当一名民办教师,在1982年我父母被当时的区委安排到当时倒闭的工厂住,并给了一快采地种,现在已经过了好多年。
当年房子早就倒塌,我们又从盖了房子,并在周围种了好多树。
现在我的外公刚去世不到几个月,当地的镇政府要在这快土地上盖新的镇政府。
不知道,我们树和房子能保住吗,我们该怎么办,(还听说最近镇政府又办了土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