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当时的情形是怎么样的,如果就一个人将另一个人打成轻伤,那么其余四个人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是五个人打一个人致其轻伤,那么五个人是共同犯罪,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法院会根据案件情节,双方的过错程度,造成的损害后果来判决,被打的那个人希望提出15万来和解,因为他确实被打了,有理由向你们要求赔偿,所以是不构成敲诈。若如你所说,本律师还是倾向于谈判和解,如果谈不成,你们之前赔偿过,证明你们有过积极补偿,是一个酌定减轻刑罚的点。
2014年时我们五个人在黄岩读书的时候与隔壁一同学发生争吵其中一人将隔壁同学的鼻梁骨打断 验伤为轻伤二级 当晚我们去看望了他并给他赔偿了两万五千块钱 当晚他们说好了和解结果第二天反悔了没有去调解说我们诚意不够 派出所也一直备案他们也没有立案 今年的时候问我们要过好几次钱 我们都没有给 前几天天警察局将我们其中一人抓走 他们说要我们五个人一人再出三万他们才肯放人调解 我想问律师 如果立案的话我们会有什么处置方法 或者是他们这样的行为有没有构成敲诈 现在好迷茫不知道怎么办 我想问问律师我们之前赔偿过能不能争取到轻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