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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的房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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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43什么是编号?

朋友的房子问题

我这边就写的简单些吧。我这边就写的简单些吧a是我朋友的父亲,b是我的朋友。

房子是a给b买的作为婚房,但3年后由于家庭关系不和,a说要收回房产,ab共同共有,房款首付是a付的,按揭也是a还的。

但是b在早先的3年中有每个月给600-2000不等的给a,这种情况的话法院会怎么判决啊?b的户口还在这个房子上面。

请帮帮忙吧 谢谢。

咨询者:妮妮重庆
[咨询时间:2009-03-0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桂广涛律师
[地区:重庆-巴南区
手机:13900000000
积分:1130
]
回答时间:2009-03-02 12:06
桂广涛
  关键是看房屋的产权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即如果A已经将房屋过户给B,则赠与人就不得任意撤销赠与,除非B有不履行赡养义务等行为。如果房屋没有过户,则A有权撤销赠与。至于B付钱给A是以什么名义,有没有证据等都对判决的结果有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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