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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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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4057什么是编号?

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员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是否可以不再续签?

关于这个问题好像全国没有统一的做法,大部分地区是支持员工的,单位无权拒绝;但是据说上海这里是偏向单位的,可以不再和员工续签。

为什么最高人民法院不拿出个司法解释来,统一全国的做法呢。

咨询者:fa444748上海
[咨询时间:2015-10-1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5-10-16 06:50
曲延兴
正如你所说,各地不一,有的支付不可以不续签,有的支持可以不再续签。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5-10-16 14:03
刘宏耀
在上海,两次合同到期后,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直接终止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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