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时公司从工资里扣留了800元钱,说是作为保险预留,现在要离职,但公司称这800元钱需离职一年后才能发放,说是明年社保什么的还要调整,有可能要补款.请问这种作法合法吗?(这800元是分月从工资时扣留的,在工资条上有写保险预留,但工资条公司没有发放过,只签字之后就当月收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