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号公司短信通知要求我去做自动离职处理,我没去,9月15号又说让我去60多公里以外去上班故意为难我,10月12号我去公司办手续却被告知要以旷工处理我,期间从没提过什么我要是不去就做旷工处理,我一直以为只是让我去自动离职,请问现在这样子合理吗?我有买 三年多三险的,我能要求失业金与经济补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