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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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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3286什么是编号?

合同解除、补充要求

律师:你好!

口头约定劳动待遇,无书面合同,现公司提前一天通知(2015年9月29日通知:10月份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要求3个月的补偿金(年薪的月平均数),问是否合理,或者是否有更好主张。

谢谢!

注:合同到期日为2016年3月10日,约定是必须保证2年。

咨询者:fa214759...上海
[咨询时间:2015-09-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5-09-29 20:19
李保忠
约定是必须保证2年
杨玉刚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75325727
积分:10993
]
回答时间:2015-09-29 22:11
杨玉刚
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之后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违法解除的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5-09-30 09:29
刘宏耀
无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可以另外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本人为劳动法专业律师 建议来电咨询。刘宏耀律师138 1895 5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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