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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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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3003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您好,我与公司的三年合同期快满期了,公司与我重新签合同,但是合同上的工作地点是东莞,而原来合同工作地点是深圳,我并不想去东莞工作,所以我拒签,公司便以我不愿意续签为由要与我解除劳动关系,请问合法吗,我应该怎么做呢。

咨询者:fa214759...广东
[咨询时间:2015-09-2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曲延兴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8663820617
积分:21191
]
回答时间:2015-09-24 07:01
曲延兴
不合法,公司应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王延志律师
[地区:山东-聊城市
手机:13969590382
积分:314
]
回答时间:2015-09-24 15:03
王延志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经济补偿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5-09-24 16:15
杨艳国
当然不合法,.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赔偿,有需要可和本律师联系,可风险代理成功后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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