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营一块约55平方米的店面,店面是通过二手经营方转租过来,现在二手经营方因个人原因不做了,整店要关门被一房东收回再出租,导致本人也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与出租方的租赁期限是3年时间,目前合同履行了1年半左右,押金5000元,年租金50000元,约定违约金20000元,请问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本案适合那部法律法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