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认购书内容分析,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协商不成时,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您好!我在廊坊选了一套房子,先交了5万元定金,签了一个认购书,二天后又交了首付款的一半。
后来由于始终对所选的户型和居住环境感觉不太满意,不再想买了。
但是开发商认为这是违约,需要扣除5万元定金,同时由于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首付款的一半也被捆绑在一张协议上导致无法退回。
请问定金是否真的不能退回呢?
我在签署时,开发商给的是打印出来的认购书,只问了现在的居住地址,并没有解释有这样的一个定金条款(因当时选房的环境非常嘈杂,确实没有来的及仔细阅读所有条款)。
而且后来发现,在选房的前一天已有部分人已经得到通知提前排号了,所以整个选房过程也觉得不是很公平合理。
而且开发商还承诺可以在某些户型旁边自己盖房。
出于对房屋将来整体品质的考虑,决定不再买了。
请问现在是否还可以要求退还那5万元定金呢?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