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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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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2191什么是编号?

离婚纠纷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我父亲单位分的公房,06年拆迁时由于我儿子上学问题,便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我和老公在一起生活十六年了,但没办结婚证,现在要分手了,他能得到房子的使用权吗,孩子的抚养费怎么付,希望律师帮我解答,谢谢了。

咨询者:fa214759...河南
[咨询时间:2015-09-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朱骏律师
[地区:浙江-杭州市
手机:15382370365
积分:8236
]
回答时间:2015-09-08 09:45
朱骏
一、同居关系并不等同于婚姻关系,如果你们已经领证,那么法律明确规定要给一方必要的使用权。但这个是同居关系,房子是你父亲的公房,名字又是你的,男方又未出资,那么他想要房子的使用权于法无据。
二、抚养费自己协商,一般是按月给,直到你儿子年满18周岁,或者一次性支付也是可以。
岳建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01133676
积分:50633
]
回答时间:2015-09-08 09:47
岳建民
不能;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数额协商或由法院酌定。
李志刚律师
[地区:河南-许昌市
手机:13839031602
积分:14452
]
回答时间:2015-09-10 15:29
李志刚
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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