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民甲系煤炭企业家,因大量民间借贷,资不抵债申请破产,其二婚妻子在其正常经营期间,也就是法院立案之前,拿出100万给与前夫生育的儿子(与前夫单独是另一户口)买房,儿子后因没看好中意的房子,一直讲钱存在自己账户,后儿子的继父因资不抵债破产
1作为债权人是否有权利申请查询上述案例中:“儿子”角色的银行账户?
2债权人是否有权就自己的债权申请法院将这个钱用于偿还债务?
3此案例中的财产所有权属于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