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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甲如何保护自己合法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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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18什么是编号?

请问:甲如何保护自己合法的利益?

你好律师!甲买的四层房屋,砖混结构,是35万向乙买的。

而乙又向丙买。而乙又向丙买现在还是丙的房产证。而乙又向丙买现在还是丙的房产证没有过户。而乙又向丙买现在还是丙的房产证没有过户由于经济危机,房屋贬值。

现在甲不买乙的房屋,去年甲在原来的四层房屋基础上,又加了2层,现在一共6层。

今年甲和乙无法调解,乙的四层也没有一书两证,甲在加层 时也没有一书两证,现在甲要求乙退回35万元,加层的部分价值有10万元。

乙说你加的第五,第六层房屋可以拆除,我不要,你自己拿回去,不要损坏我第一到第四层的房屋,我把35万元还给你。

(该县城建管理比较混乱,很多背着走关系。(该县城建管理比较混乱,很多背着走关系)请问:甲如何保护自己合法的利益?(甲乙订立合同时只有约定定金,没有约定合同违约金。

)。

咨询者:林绍源(...北京
[咨询时间:2009-02-27
悬赏分:
解答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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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4
赵红燕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911279071
积分:27943
]
回答时间:2009-02-28 20:00
赵红燕
此事最好协商解决。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09-03-01 17:07
熊世松
你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并不意味着以前的买卖合同无效。本律师认为以前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还是有效的,可以要求丙办理过户手续,如果丙不予办理,可申请法院强制过户。新的物权法对这种情况已经规定得相当清楚。这一块不再是法律空白。
旷继东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522671774
积分:351
]
回答时间:2009-02-28 09:44
旷继东
对于加盖的两层,原则上应当拆除。不过甲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当然,这要看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确定。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09-03-01 11:44
倪振杨
没有房产证,可以解除合同。甲加层系违法建筑,其损失应由甲自己承担!

所以,协商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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