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开发商真的没有和你沟通过,直接一封律师函解除合同,那么这个是违反《合同法》所规定合同解除的程序的。
二、我们这方只是迟延履行,并不是不履行,那么对想解除合同必须先发一封催告函,在合理期限内我们扔没有答复的,对方还应发一张合同正式解除函,而不是律师函。
三、所以开发商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定合同解除的程序的。
四、如果想要我给建议的话,我追问一下,一般商品房买卖的契税都是由买方承担的,请问你这边和开发商在税费上出现了什么纠纷?
二、我们这方只是迟延履行,并不是不履行,那么对想解除合同必须先发一封催告函,在合理期限内我们扔没有答复的,对方还应发一张合同正式解除函,而不是律师函。
三、所以开发商的做法是不符合法定合同解除的程序的。
四、如果想要我给建议的话,我追问一下,一般商品房买卖的契税都是由买方承担的,请问你这边和开发商在税费上出现了什么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