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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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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450803什么是编号?

工伤索赔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姨在饭店打工,不小心菜刀掉在脚上,把三根筋砍断了,医院给接上了,现在是第六天,饭店说让明天出院。

就给两个月我姨的工资4200元。就给两个月我姨的工资4200元我想问一下,我们还可不可以申请别的赔偿。

咨询者:fa214759...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5-08-13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罗艺允律师
[地区:新疆-乌鲁木齐
手机:13179841075
积分:20556
]
回答时间:2015-08-13 16:20
罗艺允
属于工伤,饭店要承担新颖的责任,具体还要看是否构成伤残。如果构成可以按照工伤等级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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