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国企单位国家电网的外聘工(某某人力资源公司派遣),2015年7月7日因工受伤住院,单位叫我下乡去供电所开证明和事故发生经过,交到公司财务室由财务室转交给人力资源公司,我因受伤头部行动不便,所以到7-25号可以自己行走了就去所里开了证明和材料到公司交给财务室,到了现在8月12号了,人力还没去医院给我报账,医院在催我先行支付所有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