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一厂里上班,2015年7月3号提出辞职书,8月3号离职,在7月19号星期天休假同宿舍人六人一块出去玩,不知道怎么回事人不见了,其宿舍的人说和他们走丢了,报警2天后找到,送医院后精神失常,公安局说给调查,十多天过去了也没线索,不知道这件事情谁应该负责任,该怎么做,请大家帮忙回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