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四川宜宾市,我母亲在上班期间在马路边被一摩托车撞伤,导致小腿骨碎裂,撞人方没有驾驶证,也没有行驶证。
交警部门处理是撞人方负全部责任,在住院期间费用都是我母亲公司垫付的。
但撞人方无人来照顾我母亲也没有交任何住院费用。
请问我应该怎么用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如果起诉应该要求撞人方赔付些什么费用。